净身出户协议的法律效力需满足三要件:一是双方自愿签署,不存在欺诈、胁迫情形;二是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,如不逃避债务、不损害第三方权益;三是不违背公序良俗,例如不限制再婚、生育等基本人身权利。符合上述条件的协议,经部门备案或法院确认后,具有法律约束力。
诉讼离婚时,法院原则上不会直接判决一方净身出户,而是依据《民法典》第1087条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分割财产。仅在存在重大过错(如重婚、遗弃家庭成员)时,法院可能酌情让过错方少分财产,但完全剥夺财产权需以“隐藏、转移、变卖夫妻共同财产”等恶意行为为前提,且需原告提供充分证据。
若净身出户协议存在法定撤销事由,受损害方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法院撤销。具体情形包括: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签署协议;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订立显失公平协议;协议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。协议被撤销后,财产分割恢复至法定状态。
净身出户协议仅对夫妻内部具有约束力,不能对抗债权人。若夫妻共同债务未清偿,债权人仍有权要求双方承担连带责任。净身出户方履行债务后,可依据协议向另一方追偿,但需承担举证责任。此外,一方婚前债务或赌博等非法债务,由债务人自行承担,与净身出户无关。